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榕 唐婧)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面对“物品搬不走、欠款还不上、房屋腾不出”的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在腾退现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二手平台询价引入处置过程,以平台行情作参考、由双方自主议价,促成以屋内可流转物品抵偿部分执行款。申请人顺利收回房屋,现场腾退仅用时3小时。

据悉,赵某租赁蒋某的房屋用于经营艺术教育培训学校,后因经营不善停业,屋内遗留大量教学器材、办公设备未搬离,租金亦拖欠未付。蒋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确认赵某限期腾空房屋并付清租金。因赵某未按期履行,蒋某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赵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屋内物品无处安置。多番沟通后,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若简单强制腾退,易引发对抗情绪,物品也面临处置无门的困境。
为此,执行法官建议以屋内空调、钢琴、架子鼓、办公设备等物品抵偿债务,免去搬迁、拆装、保管等费用。双方同意以物抵债,但对物品价格争执不下。若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流程漫长,房屋难以尽快出租,物品也存在贬值风险。执行法官逐项清理登记物品品牌、型号、使用年限,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转转、58同城等二手平台并运用豆包等智能工具查询同类物品行情,对具有二手流转价值的主要物品形成参考价,供双方议价,并明确询价只作参考,抵债范围和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预期逐渐靠拢,最终就抵债物品范围及价格达成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房屋当场交付。


传统评估鉴定周期长、费用高。此次现场形成参考价、当日完成腾房交付,既尊重当事人自主意愿,又缩短财产处置时间、减轻解纷成本。近年来,南岳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申请执行人的收房之急与被执行人的物品处置之困放在同一张桌面上统筹考量,既兑现胜诉权益,又为被执行人保留履行路径,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可感可及的精度与温度。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